硕士答辩不合格在多久内修改论文结果
2022-12-18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文献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硕士学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中原中一般应当由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和相当值撑的专家担任。
法律依据: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问:盲审,硕士盲审没过会怎样
- 答:需要重新进行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
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
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第二十四条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同意参加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准备参加考试或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
参考资料来源: - 答:盲审没过还有第二次机会。
根据相关建议进行修改,让负责送审的老师赶紧重新送其他老师审,只要其他老师送审意见通过即可。
关键:1、速速修改论文。2、县官不如现管,赶紧跟送审老师赶紧求情,托他在几天内再次送审。3、跟导师商量下怎么办。
问: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没通过,怎么办
- 答:关于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如果没通过,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直接没有通过,那么这类考生就需要将之前进行的在职研究生环节重新来过,之前参加的考试都将作废,从头开始。
第二种情况是答辩委员会允许第二次答辩机会,那么考生就要抓紧这次机会。如果第二次通过,考生就顺利拿到学位证书。如果没有通过,就要重新进行在职研究生进修环节了。 - 答: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很少通不过的,如果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 答:同学你好: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答辩没通过有以下几种:
1、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审核无效。
2、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果重新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3、论文答辩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由于论文答辩时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做出上述结论,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即表明对申请人的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部合格,可授予硕士学位。
论文答辩没通过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直接没有通过,那么这类考生就需要将之前进行的在职研究生环节重新来过,之前参加的考试都将作废,从头开始。
第二种情况是答辩委员会允许第二次答辩机会,那么考生就要抓紧这次机会。如果第二次通过,考生就顺利拿到学位证书。如果没有通过,就要重新进行在职研究生进修环节了。 - 答:如果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则本次申请就无效;但如是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的,可以再次获得机会,在半年后到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通过的还是可以获得学位证书;仍没有通过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没有申请的则本次的申请也就没有用了。